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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一、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任期届满前1-2个月,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换届事宜。条件具备的,决定换届。  

二、基层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换届请示。请示内容包括:换届理由和条件(本届党组织委员会成立时间、领导班子现状等),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下一届党组织组成人员和负责人名额的初步意见等。  

文件:关于中共××委员会换届的请示  

三、上一级党组织开会审批基层党组织换届的请示。同意换届的,下发批复,明确组成人数和书记、副书记的设置,并就筹备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文件:关于同意中共××委员会换届的批复  

四、基层党组织筹备换届事宜。主要包括: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起草本届党组织工作报告(内容要包含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时间跨度为本届任期或最近五年,要以账目为依据,逐年反映收支结余情况);酝酿、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须按“两下两上”原则、以120%的比例酝酿推荐);制订选举办法。  

五、基层党组织向上一级党组织报送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名单。  

材料: 关于中共××下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用中组部编辑器录入,16K纸打印)  

六、上一级党组织开会审批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人选,并书面答复。  

七、基层党组织在召开党员大会前,向上一级党组织备案本届党组织工作报告稿和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八、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下一届委员会。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无特殊情况,应通知全体党员到会,不得无故缺席。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否则无效。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半数才能当选(候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较多的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不足造成委员缺额的,可在征得上一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九、新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书记、副书记当选后,即研究确定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党内工作分工。  

十、基层党组织将换届选举结果报送上一级党组织审批。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时间,所有候选人得票情况,当选委员名单(按得票数由多到少排序);新一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会时间,当选书记、副书记名单;新一届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党内工作分工的初步意见。  

文件:关于中共××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  

十一、上一级党组织开会审批换届选举结果并下发批复。  

(本工作流程同时适用于基层党组织补选个别委员;新成立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参照执行)  



 

附件1  

候选人建议人选产生的“两下两上”程序  


以某党支部换届为例,假设下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以党小组为推荐单位,则酝酿、推荐、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的程序如下:  

“一下”:根据党支部规定的候选人基本条件,各党小组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在党支部所辖全体党员范围内酝酿。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每个党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推荐出下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6名(差额20%)。党小组将名单上报党支部汇总。  

“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各党小组上报的初步人选名单进行汇总,根据多数党小组的推荐意见,在所有获得提名的人选范围内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6名。党支部将名单下发各党小组征求意见。  

“二下”:各党小组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或以其他适当形式,对党支部研究提出的6名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讨论,听取党员意见。党小组将讨论意见汇总并上报党支部。  

“二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各党小组上报的讨论意见进行汇总,研究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6名。党支部将名单正式上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  

(如基层党委、党总支换届,则以其所属的下一级党组织为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推荐单位)  


附件2  

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计算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6、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殊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上述6种情况之外的党员如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未能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按缺席对待)。  

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仅持有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在选举时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党组织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犯罪被监禁尚未作出党纪处分或患有精神病的党员,在停止党的组织生活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  


附件3  

进行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党员大会开会;  

二、奏国际歌;  

三、本届党组织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四、分组审议工作报告(审议后可休会);  

五、进行选举:  

1、 主持人说明到会的党员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2、宣读、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和简历;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4、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  

5、投票;  

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  

8、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六、表决通过党组织工作报告等决议;  

七、主持人宣布党员大会闭会。不奏(唱)国歌、国际歌,也不单独搞闭幕式。


发布时间:202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