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鉴函[2018]6号)文件安排,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厅鉴定中心)委托,我单位定于6月承办车工等机电类职业的考评员认(换)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认(换)证的职业
车工、焊工、钳工、电工、汽车修理工等职业。
二、申报人员条件
(一)考评员认证申报条件为:具有相关职业(工种)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了解熟悉本职业(或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者。
(二)高级考评员认证申报条件为:取得相关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且从事考评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或者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三)考评员换证申报条件:证卡有效期届满或即将届满的考评员、高级考评员,且在任期内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无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者,原则上不受理换证培训申请。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概述、考评员工作任务与要求、职业技能标准、考试题型介绍、考评程序、考评技术方法与要求、考评人员管理与考核等。培训采取分散自学、集中面授、分类辅导、座谈讨论、分组模拟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考核发证
(一)考核方式与范围
1、公共知识考试
(1)内容:《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
(2)方式:开卷笔试,时间90分钟,由省厅鉴定中心直接阅卷评分。
(3)适应范围: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认(换)证培训。
2、专业技能抽考
(1)内容:从国家题库抽取试题或试卷,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分别抽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一级试题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抽考操作技能,采用现场操作或笔试的形式进行,由省厅鉴定中心指定专家评定成绩。
(3)适应范围: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认证(换)证培训。
3、考评实习
(1)内容:相应职业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针对考评员培训学员)、相应职业国家职业标准一级(针对高级考评员培训学员)所对应的鉴定内容(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模块为相应模块高级操作员的考试,并另加试ATA平台使用维护技能)及考评技术与方法。
(2)方式:将学员分为两组交替进行。第一组学员接受职业技能考核时,第二组学员在考评专家指导下,完成对第一组学员的考核,同时,考评专家对考评实习小组成员掌握本职业考评技术与方法的情况进行评定;然后两组学员交换角色。ATA平台使用维护技能考试不分组,统一进行,由培训授课教师评定成绩。
(3)适应范围: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认证培训。
(二)资格确认
所有认(换)证学员需参加公共知识考试、专业技能抽考,认证学员还需参加考评实习考核。考试、抽考、考核均合格者可以取得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资格。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及培训时间:按省人社厅鉴定中心安排暂定于 6月22日-24日培训。
报到及培训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57号(具体安排见培训课程安排表)。
(二)乘车路线
1、火车站:105路车到芙蓉广场站下
2、汽车西站:地铁2号线芙蓉广场站下
六、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已经开展培训鉴定的职业范围,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参加本期考评员培训。
(二)参加认(换)证培训的老师请于4月30日前先将核准表(见附件)以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鉴定所,鉴定所严格按申报资格条件审查合格好方可参加认(换)证培训。培训结束后,省厅鉴定中心还将对培训学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复查。
(三)参加认(换)证培训的学员在报到时,请提交申请核准表、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本人免冠彩照3张。参加换证或高级考评员认证培训的学员还需提交原考评员证复印件和考评工作总结。资料提交不齐全者,省厅鉴定中心审核时将不予办理证卡。
(四)参加认(换)证培训的学员应按课程安排,全程参加培训。学习纪律和出勤记录作为资格确认、核发证卡的重要依据。
七、联系方式
(一)培训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5873132545
联系人:李志华
Email:86051419@qq.com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
联系人: 罗嘉龙
电话: 13755141483